账期长、回款难,一直是悬在中药行业从业者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从药材供应商到成药生产企业,再到配送商,垫资经营成为常态,动辄数月甚至一年的账期,以及掺杂着各种承兑汇票的付款方式,严重挤占了企业的生存空间。
这一困局,如今迎来了破局的利器。国务院新修订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2025年6月1日起施行)重磅出炉,剑指“要账难”顽疾。作为中药行业的中小企业或个人,读懂并用好新规,是保障自身权益的关键。
新规核心:四大“死结”的精准拆解
本次修订直面过往实践中的漏洞,为中小企业构建了全链条的保护网。针对中药行业常见的拖欠借口,新规提供了明确的解决方案:
1. 破除“国企通道”拖延术
过去: 部分地方政府通过下属国企向中小企业采购,以规避“机关、事业单位需在30日内付款”的规定。
新规: 明确将大型企业(包括国企)纳入硬性约束,规定其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 60日内 必须支付款项。
您的对策: 签订合同时,务必主动书面声明自身为“中小企业”,以确保享受此条款保护。
2. 斩断“背靠背”拖欠链
过去: 甲方常以“医院/政府还没给我结款”为由,要求“先收款,后付款”,将上游风险转嫁给您。
新规: 明令禁止“背靠背条款”。不得约定以收到第三方付款作为支付条件。
您的对策: 遇到此类借口,可直接援引新规及最高法的相关批复,主张对方独立付款责任。诉讼时,法律依据空前清晰,胜算大增。
3. 限制“商票”空头支票
过去: 对方常以难以贴现或兑付的商业汇票支付,实质是变相延长账期、转嫁风险。
新规: 不得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不得利用其变相延长付款期限。
您的对策: 若对方坚持使用商票,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并评估其兑付风险。对于不合理的强制要求,您有权依据新规拒绝。
4. 终结“争议”拖款借口
过去: 合同任何微小争议都可能成为对方拖延全部款项的理由。
新规: “有争议 ≠ 不付款”。对于无争议部分,必须按时支付。
您的对策: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验收期限(如“收货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减少验收环节的不确定性。一旦发生争议,坚决要求对方先支付无争议部分的款项。
维权行动指南:从预防到追责
除了利用好上述具体条款,您还应建立系统的风险防范体系:
1. 合同为先,明确身份: 签约时,将“中小企业身份声明”作为标准条款。详细约定付款时间、方式、验收标准及期限。
2. 保留证据,有备无患: 妥善保管合同、订单、送货单、验收单、沟通记录等全部凭证。
3. 主动沟通,据理力争: 出现拖欠苗头时,及时沟通,并直接、明确地引用新规条款,表明您了解自身权利。
4. 善用平台,依法投诉: 若协商无效,可通过“中国政府网”或各地建立的“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进行投诉,监管部门将介入处理。
5. 诉讼维权,底气十足: 新规为诉讼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后盾,让您在法庭上理直气壮。
结语
新《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国家清理拖欠账款的决心已转化为更严密的法律武器。对于中药行业的中小企业而言,这不仅是政策东风,更是实实在在的“讨款秘籍”。从被动应付到主动出击,关键在于懂法、用法。掌握规则,才能守住底线,让企业行稳致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