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艳,魏美洁,杨小英,赵雯雯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查验中心,甘肃 兰州 730000
摘要:为全面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技术研究和 GAP 示范基地建设,文章首先分析了甘肃省中药资源概况和规范化种植现状,其次研究了当前甘肃省 GAP 基地的建设模式,最后总结了甘肃省推进中药材 GAP 基地建设的情况,为加强我国中药材 GAP 基地建设提供了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中药 材 ;GAP;规范化生产基地;质量管理;建议
为切实执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中药材 GAP”)[1],促进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应持续推进中药材 GAP 基地建设。该举措是实现中医药现代化和农业产业化的前提,也是推动中医药产业进步和现代绿色农业发展的关键[2]。甘肃省拥有3626 种在册中药材资源,涵盖人工种植或养殖的品种超过 220 种。同时,省内分布有 30 余种道地药材,以“十大陇药”为重点,持续创建绿色化和标准化GAP 基地,并在陇西、岷县、渭源、宕昌及文县创建省级示范基地。其中,岷县、渭源和陇西分别被冠以“中国当归之乡”“中国党参之乡”及“中国黄芪之乡”的美称。鉴于中药材种植是甘肃省的重要产业之一,研究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技术并全面推进中药材GAP 示范基地建设,可助力提升甘肃省中药材现代化、绿色化与标准化种植的水平与能力。
1、甘肃省中药资源概况
甘肃省是中药材资源大省,气候差异显著,涵盖从干旱到半湿润气候,适宜多种中药材生长。部分地区海拔较高,气候凉爽,利于中药材有效成分积累;光照充足,利于中药材光合作用;昼夜温差大,利于中药材品质提升。甘肃省独特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孕育了丰富多样的道地药材。甘肃省以“十大陇药”为代表,具有显著的种植优势和药用价值。截止 2023 年底,甘肃省“十大陇药”的种植面积分别为:1.黄芪:约73370hm2;2.当归:约66700hm2;3.党参:约46690hm2;4.甘草:约33350hm2;5.大黄:约1hm2;6.柴胡:约13340hm2;7.板蓝根:约10005hm2;8.黄芩:约6670hm2;9.款冬花:约16670 hm2;10.枸杞:约6670hm2。以上10种药材合计种植面积为276805hm2,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稳定在333500hm2以上。
2、甘肃省中药材GAP基地建设模式
2024 年,甘肃省 GAP 示范基地建设模式主要包括“中药生产企业+中药材生产企业+合作社+种植基地”“中药生产企业+合作社+种植基地”“中药生产企业+中药材生产企业+种植基地”和主体企业自行组织种植。陇西一方制药有限公司、陇西保和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岷县顺兴和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主体企业采用自行组织种植模式推进中药材 GAP 基地建设。
当前,甘肃省《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推广实施工作由市级政府承担。县级政府负责管理龙头企业;乡镇政府承担管理合作社的责任;村党支部则集中管理农户。一系列措施构成了完整的管理体系,从多方面持续推进中药材种植技术规范化及 GAP示范基地建设。
3、甘肃省推进中药材GAP基地建设情况
2024 年 4 月,为规范 GAP 基地符合性检查流程,甘肃省药监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中医药局四部门联合发布《甘肃省〈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基地符合性检查管理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详细规定了 GAP 基地的申报、检查、公示等流程。为助力中药材 GAP 示范建设,甘肃省药监局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编写《甘肃省中药材 GAP 基地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涵盖管理机构设置、人员团队建设、“六统一”管理、质量保证体系等关键要素,为省内 GAP 示范建设企业及中药材种植合作社提供了实用指导。2024 年 5 月—6 月,甘肃省药监局组织省级 GAP 组建示范建设专家组,开展中药材 GAP 示范基地建设指导培训和延伸检查工作。省级中药材 GAP 专家分片区到第一批已公布的 43 家GAP 示范建设企业开展“一对一”上门指导帮扶,面对面为企业答疑解惑,确保示范建设企业有效掌握、全面实施中药材 GAP,有力促进中药材 GAP 示范建设工作,圆满完成国家赋予甘肃省 GAP 监督实施示范建设任务。具体组织架构如图 1 所示。
4、发展中药材GAP基地建设的建议
本文依据相关中药材 GAP 管理政策和法规指南,结合郭兰萍等[3]总结的中药材规范化生产(GAP)现存问题和实际情况,探索发展中药材 GAP 基地建设的管理思路和对策建议。
4.1 制定相匹配的政策和技术文件
加快制定与检查要点和质量标准等相匹配的政策和技术文件,按照规程和流程及时公布,确保企业有效开展中药材 GAP 基地建设。强化业务指导,建立健全中药质量标准[4],促进中药材 GAP 基地在质量管控、中药材商品等级标准、道地药材标准[5]、种子种苗培育、产地环境、土壤质量、水质检测、规范化种植方式、中药材生态种植标准[6]、采收及加工规范等层面的深入研究与广泛应用,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符合规定要求。
4.2 加强政府多部门配合并完善协作机制
产地政府应制定实施各种激励优惠政策,支持和服务中药企业开展质量管理提升和中药材产业创新发展工作,优化龙头企业的组织规模,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和带动能力。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企业的种子种苗来源确认、质量把控及肥料使用规范等多方面工作;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为野生环境下的抚育方法、仿照野生条件下的栽培技术等种植任务提供技术指导;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与其他部门共同负责种子种苗培育、标准化种植流程制定及其他环节工作;药监部门引导行业内龙头企业推行和实施 GAP 规范,常态化开展 GAP 基地符合性检查(延伸检查),并按照“中药生产企业+中药材生产企业+合作社+种植基地”模式共建产业发展链条,鼓励中药材产地加工企业自行建立或签约建设符合 GAP 标准的基地。此外,还要注重发挥社会力量,促进政府机构与社会团体互协互通,形成合力,助力提高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对企业中药材的质量把关与安全审核工作,引导企业持续推进中药材 GAP 基地建设。
4.3 构建中药材生产质量信息化追溯体系
强化种子种苗、中药材种植、生产、采收和产地加工等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实现全程可追溯[7-8]。结合中药材产地信息化监测平台的建设与应用,鼓励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信息共享,逐步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提升中药材和中药产业链的智慧监管水平,整体推进中药传承创新和高质量发展。
4.4 培养中药材 GAP 专业人才并加强产学研结合
针对中药材生产专业人员缺乏、能力不足现状,联合甘肃农业大学、兰州大学、甘肃中医药大学等高校,以及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农科院等机构,通过师带徒、理论讲解、现场教学、实地操作等方式,加强中药材种植、鉴别、检验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政府和企业应加大与科研院所、高校、龙头企业等的合作力度,推进科研联合攻关,重点研究繁殖方法、机械化生产、田间管理技术、病虫草害防治、肥料农药高效使用等关键技术。
5、结论
中药材是中医药发展的物质基础,是中药产业和大健康产业的主要原料。实施 GAP 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中药材的生产质量,确保公众用药安全。中药材生产需要坚持科学化、规范化、规模化,保证中药材质量稳定可控、资源合理利用和可持续。研究中药材规范化和规模化的种植技术并全面推进中药材GAP 示范基地建设,有助于提升甘肃省内中药材现代化绿色与标准化规范种植的水平与能力,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和中医药国际化。
【参考文献】 [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药监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22年第22号)[EB/OL].(2022-03-17)[2022-04-01].https://www.nmpa.gov.cn/xxgk/ggtg/qtggtg/20220317110344133.html. [2]韩静, 姜程曦. 中药材GAP实施的必要性及现存的问题[J].北方园艺,2010(3):178-181. [3]郭兰萍, 张燕, 朱寿东, 等. 中药材规范化生产(GAP)10年: 成果、问题与建议[J].中国中药杂志, 2014, 39(7):1143-1151. [4]唐先明, 何志一, 刚宏林. 中药指纹图谱在药品质量控制中的应用[J]. 中医药学报, 2014, 42(2): 86-88. [5]《道地药材标准汇编》与《中药材商品规格等级标准汇编》简介[J]. 中国现代中药, 2020, 22(8): 1150. [6]绿色中药标准简介[J].辽宁医药, 2003, 18(3): 30-31. [7]李灿, 曲建博, 周跃华. 中药材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现状与思考[J].中国现代中药, 2020, 22(9): 1419-1422. [8]施明毅, 胡禄, 欧瑞婷, 等. 中药质量追溯体系研究开发[J]. 亚太传统医药, 2018, 14(6): 75-77. 微信排版难免格式发生变化,以下是论文的PDF版本 排版:张文杰 备注:本信息来源于官方媒体,如您感到不适,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