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第一批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一批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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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6年第3号)(公布第一批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