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第二条“规范珍稀中药资源开发利用。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保护野生动植物。建立珍稀中药资源调查机制。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突破一批珍稀中药资源的繁育、仿生、替代技术。编制资源受限类矿物药合理使用清单。”
一、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保护野生动植物
在名录管理与行政审批环节:依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及《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将野生药材分级保护。在新药注册环节,严格执行《中药新药用药材质量控制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原则上不使用源自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药材;确需使用的,必须开展资源评估并建立规模化种养殖基地。通过法律强制力,有效遏制了乱采滥挖和非法贸易。近年来,通过建立动植物保护区及种质资源库,已使近百种药用动植物实现迁地保护。
在源头管控与监管环节:通过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建立的近1.8万种野生药用资源信息库和动态监测体系,对重点物种实施就地保护区与迁地保护,并对含濒危药材的中成药生产进行严格的原料合法性核查。严格的入药限制促使企业放弃依赖野生资源,转向人工繁育或替代品研发,倒逼企业转型。
二、建立珍稀中药资源调查机制
依托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成果,初步建成中药资源动态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完成全国28个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和2个种质资源库建设。普查发现了196个新物种,其中约100种有潜在药用价值,为寻找替代品提供了天然候选库。
利用已建立的监测体系,跟踪野生药材的储量、分布及年开采量变化。对资源量与再生周期进行科学评估,标注储量稀少、分布集中、过度开采的品种。动态数据为政府制定限制开采名录、调整保护等级提供了量化依据,确保“资源受限”定级(如矿物药的一级管控、二级限制)有据可依。
三、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突破繁育、仿生、替代技术
1. 繁育与仿生技术攻关
野生抚育与人工养殖。 针对熊胆、麝香、梅花鹿等品种,推广林麝养殖活体取香、黑熊无管引流胆汁、梅花鹿驯养取茸等成熟技术。
组织培养与细胞工程。利用铁皮石斛、人参毛状根、水蛭素基因工程等模式,实现工厂化生产活性成分,如人参皂苷的重组酵母菌株构建。通过以上措施,缓解供需矛盾。
例如人工麝香的成功研制解决了数百种中成药的原料断供问题;铁皮石斛组培苗年产值超10亿元,有效替代了野生资源。降低用药成本,规模化繁育降低了中药材价格,保障了含濒危药材经典方剂的临床可及性。
2. 替代品研制技术攻关
依据《关于支持珍稀濒危中药材替代品研制有关事项的公告》,对穿山甲、羚羊角、牛黄等替代品实行“提前介入、研审联动”和附条件批准。基于药用植物亲缘学、功效成分合成生物学、扩大药用部位等路径开发替代品。 能够延续临床疗效,如用水牛角替代犀牛角、山羊角替代羚羊角已在药典和临床确立地位,保证了重症急救用药不断档。促进创新药物发展,人工麝香、人工牛黄及重组水蛭素等产品的上市,标志着从被动保护转向主动开发的新型资源利用模式。
四、编制资源受限类矿物药合理使用清单
按地质成因或矿物属性对朱砂、雄黄、龙骨、石膏等分类。结合《矿产资源法》及环保政策,对储量少、开采受限(如温州矾矿、化石类)品种重点关注。利用X-射线衍射、电子探针、金属组学等技术,明确重金属形态及毒性机制,梳理临床不良事件。
制定分级管理内容,清单包含品种基本信息、资源受限等级、临床使用规范(明确适应症、最高日剂量、儿科/孕期禁用)、替代方案建议(人工制品或药效相近植物药替代)及监测机制。
倒逼临床减少对高污染、高能耗矿物的依赖,促进如咸秋石、白降丹等人工加工品及特色工艺的保护与现代化研究,实现矿物药在资源约束下的可持续利用。
